{{ $t('FEZ001') }} 港坪國小學務處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0044667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依據行政院107年12月28日核定之「加強犯罪被 害人保護方案」第4點第9項第2款之4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 障法第6條至第8條規定辦理。
三、114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謹訂於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 至10月27日(星期一)實施,宣導方式可採透過各類文 宣、媒體辦理或實地舉辦各式活動或座談等。
四、相關影片、海報等宣導素材均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簡 介/重大政策/犯罪被害人保護」頁面項下;財團法人犯 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下稱該會)亦將陸續上傳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最新宣導素材至該會網站(https://www. avs.org.tw/)「暖心出品」項下或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avs0850),請自行運用或 推廣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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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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