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5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0278號函辦 理。
二、依旨揭要點第3點規定,教育奉獻獎之推薦條件,應具有下 列事蹟之一:
(一)投入教育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著有具體績效,足為典 範者。
(二)投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著有具體績效,足 為典範者。
三、請確實查證受推薦人員之品德素行,並以最近3年內未曾獲 旨揭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為限。經遴薦獲獎人員,如有不實者,將撤銷其資格,並追繳獎勵金及相關 獎勵。
四、為利評選活動順利進行,請各單位確依填表說明填寫具體 事蹟表、佐證資料(含照片)等各1份,並於114年3月7日 (週五)以前檢齊資料送達本府教育處彙辦。
五、第20屆教育奉獻獎推薦表填報注意事項:
(一)請受推薦人提供半年內「彩色半身照片」1張(電子檔), 檔案格式JPG,檔案大小800KB-4MB。
(二)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並留意字數限制(含空格、 標點符號及英文字母),逾規定字數將無法完成上傳。
(三)請確認各欄位字數及資料完整性後再提報,以保障受推 薦人員權益。具體事蹟佐證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上 傳,每位受推薦人可上傳10個資料(單一資料大小限10MB 以內,總資料大小限40MB以內),檔名請簡述資料內容。 如佐證資料僅有紙本檔,請受推薦人以A4大小列印、燕 尾夾固定,勿膠裝。 (四)受推薦人所提供資料,請受推薦人同意授權由初審及決 審機關潤飾;另所提供資料(含照片)將作為獲獎後新 聞媒體宣傳、芳名錄編撰及表揚大會使用,請受推薦人 依照片使用目的提供適當照片,並應取得照片內其他人 員之同意。
六、請先將推薦名冊及具體事蹟表之電子檔案e-mail至 fec019@ems.chiayi.gov.tw憑辦,主旨請標明為:第20屆 教育奉獻獎推薦資料-○○學校,並請以電話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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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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