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港坪國小|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09年6月9日廉防字第10905004370號函及本府109年度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二、端午節連假將屆,請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利用辦理活動、會議、教育訓練等適當場合,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確實轉知同切勿接受不當餽贈財物,謝絕無謂邀宴應酬,以維護本府正派廉能、依法行政、為民服務之良好形象;另請運用訊息跑馬燈宣導「飲宴應酬應考慮,顯不相宜不出席」。
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公務員遇有與其職務上有利害關係者所謂之餽贈或飲宴應酬等情,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填具「本府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以杜絕不當餽贈、關說、應酬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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