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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西區港坪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Announcement collection

轉知「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遴選推薦書」、「評選推薦表」及切結書各1份

{{ $t('FEZ002') }} 市立港坪國小|

說明:
一、依據本市特殊優良教師暨推薦教育部師鐸獎遴選表揚要點暨教育部109年1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193214號函辦理。
二、本市「特殊優良教師暨推薦教育部師鐸獎遴選表揚要點」第5點第1款規定,推薦教育部師鐸獎人員得由各校(園)長召集各處室主任、教師代表暨家長代表組成遴薦小組,推薦校長及曾獲本市特殊優良教師、優良教保服務人員人選。
三、每校限推薦1名,請務必於109年4月15日(週三)前將推薦書暨推薦表紙本10份(2份正本及8份影本,推薦書置於推薦表前面)、有關優良事蹟之具體佐證資料紙本1冊(請裝訂成冊,推薦書、表請勿放入)及電子檔案等(請將推薦表、有關優良事蹟之具體佐證資料依照填寫說明與限制填寫並燒錄成光碟),函送南興國中彙整,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有關109年師鐸獎推薦表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按規定格式、內容填寫,勿缺漏,並請注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避免字數太多或不足,無法轉存上傳檔案。
(二)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每位受推薦人員可轉存上傳10個佐證資料,每個佐證資料大小限25mb以內,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
(三)另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1張及「與學生互動的照片」2張(橫式、直式各1張)之電子檔,檔案格式JPG,檔案大小3MB-5MB,照片清晰度要高,以大圖片尤佳,以利芳名錄印製之相片完整清晰。
(四)資料內容請仔細確認核對,電子檔案需與紙本檔案內容一致。

(五)教育部為推動優良教師相關表件資料電子化,請各校所推薦資料務必符合相關規定(尤其是字數限制及照片像素規定),以利本府轉存彙送。若電子資料逾期未送達或無法轉存及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五、各校推薦人員之品德操守部分,務請確實嚴格審查,如有不實或舛誤,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隨文檢附推薦表及切結書各1份。電子檔案下載途徑:良師興國網址:http://www.teach.mcu.edu.tw/管理系統/資料下載。
七、請南興國中收齊彙整後,先行協助審查資料之齊備完整,並於109年4月27日(週一)前造冊彙送本府教育處辦理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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