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港坪國小|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10月31日移署移字第11101214432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112年2月20日(星期一)至112年3月20日(星期一),逾期恕不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2年5月底。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本校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獎助(勵)學金之學生,請聯繫輔導處 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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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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